非法集资如何民事诉讼

2024-05-18 14:55

1. 非法集资如何民事诉讼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法院在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法律依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非法集资如何民事诉讼

2. 非法集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

非法集资属于刑事案件,一般需要通过刑事诉讼解决,在审理结束后,若需要得到民事赔偿,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一、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其认定依据如下: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
二、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三、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如下:
1、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
一、非法集资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往往表现出下列特点: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
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二、怎样才算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认定如下:
1、非法集资通常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
2、非法集资,是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3、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4、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5、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一、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犯罪,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4、主观要件,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总之,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没有经过监管部门的批准就实施了诈骗等手段公开获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且侵犯了公民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就是非法集资。如果进行非法集资。达到规定的数额,可能会构成犯罪,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关于非法集资案件可以民事诉讼吗

非法集资属于刑事案件,一般需要通过刑事诉讼解决,在审理结束后,若需要得到民事赔偿,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一、非法集资的特点有哪些?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
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二、非法集资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九条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关于非法集资案件可以民事诉讼吗

4. 关于非法集资案件可以民事诉讼吗

有效的监督和规范我国现在逐步趋于稳定的金融经济秩序所面临的形势还是很严峻的,因为屡次发生的特大型经济类型的金融犯罪案件对我国现行经济发展的局面是很不利的。而非法集资是好多人上当了以后才后知后觉的,因为受害者只想追回被骗的钱,所以会关注关于非法集资案件可以民事 诉讼 吗?但是一般非法集资案件是不能直接走民事诉讼的。  一、关于非法集资案件可以民事诉讼吗?   非法集资属于刑事案件,一般需要通过 刑事诉讼 解决,在审理结束后,若需要得到民事赔偿,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二、非法集资的特点有哪些?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  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 非法集资罪 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第一百九十九条 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大家可知非法集资案件在我国是属于一种犯罪的行为,其中涉及到的民事赔偿那也是应该走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的这种审判程序,单独先提起民事诉讼是绝对不可能的,对于这种非法集资案件民事法庭根本就没有 管辖 的权力。

5. 非法集资可以起诉吗


非法集资可以起诉吗

6. 非法集资案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

非法集资案一般是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因为只有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才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因非法集资犯罪行为而造成的物质损失,不属于“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的范围,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诈骗罪的受害人如何要求赔偿
如果诈骗案件尚未判决的,那么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如果法院已经判决的,那么被害人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盗窃罪应该如何追偿
盗窃罪的追偿方式是:有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追偿。
三、侵犯著作权罪能否附带民事诉讼?
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如果给被害人造成了直接的物质损失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38条规定:对于“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知识产权属于财物的一种,侵犯知识产权也往往导致权利人遭受损失,所以从《刑诉法解释》的规定来看,知识产权犯罪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另外,根据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对那些严重侵犯著作权并已经构成犯罪的侵权行为,仍需要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可以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7. 非法集资案件能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

根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非法集资案件是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是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但是非法集资犯罪行为而造成的物质损失,不属于法定范围,所以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可以先刑事后民事吗
原则上不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先刑事后民事。如果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三、职务侵占能走民事吗?
一般来说职务侵占不能走民事诉讼。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对于被害人因职务侵占的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是如果职务侵占行为未构成犯罪,属于民事上的侵权行为的,可以走民事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非法集资案件能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

8. 非法集资案件能否起诉?

行政部门对于非法集资的性质认定,不是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必经程序。行政部门未对非法集资作出性质认定的,不影响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案件事实的性质,对于案情复杂、性质认定疑难的案件,可参考有关部门的认定意见,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性质认定。
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正在侦查、起诉、审理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就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执行涉案财物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非法集资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或者中止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侦查、起诉、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发现与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属同一事实,或者被申请执行的财物属于涉案财物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属涉嫌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一、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
1、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
2、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
3、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4、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讲到这里,人们应该对非法集资案件能否起诉有了清晰的认识。非法集资涉嫌刑事犯罪,对应的是集资诈骗罪。受害人首先应该到公安机关报案,经过立案侦查,犯罪事实清楚的,检察院会发起公诉。法院是不会受理受害人单独提出的诉讼的,毕竟公诉案件是由检察院发起的。